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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分鐘看懂教學(11)(教學計畫格式的改造)
我是最後在學生的要求下才投入教案的改造,因為學生多次提到他們不會寫教案,尤其是目標部份,教案要求要有目標,而且要有單元目標和行為目標,教改後再加上能力指標,可是能力指標看來好像都能和所有目標都扯上一點關係,所以據他們的說法:他們會從天黑開始,將單元目標和行為目標寫上去後,然後再把相關的能力指標拉過來拉過去的試試看,可是再看看好像關係沒那麼大,又把它刪去了;可是刪後又覺得好像又有關係…所以呢?直到天色發白,目標都還沒完成。我原先是有點逃避這個主題,後來逼不得已,只好真正的檢視一下我們約定成俗,習以為常的教學計畫。這才發現那真的是徒然浪費時間和精力的垃圾,不就是一節課嗎?有需要把目標搞得那麼偉大嗎?(尤其看到書上所附美國的教案,竟然發現:目標就是一句話,那我們把它搞那麼大是什麼意思?有什麼用意?教案原本是要用來協助教師的,結果卻變成了大家避之唯恐不及的教學災難,為什麼?所以我後來之所以把大家都覺得無奈的目標大刀一砍,只留下我認為必要的。)我後來的要求是:只要告訴我們你要教的主要內容就好,例如你這節要上的是大意,主旨,和生字,那麼你的目標就是能:能說出該課大意,能說出該課主旨,能說出該課生字的意思,能寫出該課生字,就好了,也就是只要單元目標,而且都使用什麼出(例如說出,寫出,畫出,做出…)來表示。(教學者總不會連要上的主要部份都不知道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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